安全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4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工作的通知》(渝办发〔**〕195号),进一步建立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不断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信息在防灾抗灾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安全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安全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迅速、及时、准确地发布和科学合理地利用安全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对于贯彻落实科学防灾减灾,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减少气象灾害损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平安大足”,构建“和谐大足”,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建立安全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的发布制度和科学利用安全气象信息的工作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防灾减灾新格局。
二、积极建立高效的安全气象信息发布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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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