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意见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工作,近四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要求加快农村沼气发展。为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节支增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我县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沼气建设是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于一体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是联系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环境的纽带。发展农村沼气,有利于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推进生态农业发展;有利于减少农业生产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环境卫生质量,消灭传染源,切断疫情传播渠道;有利于解决农村生活用能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有利于解决农村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生态示范县建设步伐。发展农村沼气,对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已连续四年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全市“民心工程”建设内容。目前,全县已发展农村沼气1.3万余户,带动了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和环境综合治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沼气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促进农村沼气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政策引导、农民自愿,统筹协调、整村推进,保证质量、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和大中小型沼气建设为重点,以沼气综合利用技术推广为手段,以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为保证,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示范户、示范社、示范村、示范乡镇和示范养殖场建设,促进种植和养殖协调发展,实现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良性循环。
(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2.5万座,力争达到3万座,累计沼气用户上4.3万户以上,占全县有条件建设沼气户数的35%以上;修建集中畜禽养殖场大中小型沼气工程30处,力争达到50处;建立5-8个沼气示范街镇乡,每个街镇乡1—2个示范村。
三、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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