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启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在今年内要全面启动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市工伤和生育保险启动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建立健全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公平竞争,化解经营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条例》、《办法》的颁布和施行,对于确保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搞好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信心,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为全面启动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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