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重要作用意见
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供销合作社是按合作制原则组织起来,立足农村流通的综合性服务组织,是沟通城市和乡村、联系工业和农业、连接生产与消费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党和政府加强与农民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真正把它办成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于组织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工作任务。继续坚持为“三农”服务方向,以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载体,以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网络为突破口,通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紧密结合,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改造成为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二、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巩固和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
(三)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重组。深化基层社改革,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种养殖大户等组织和个人加盟入社。要不断丰富基层社的工作内容,按经济区域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基层社,开展跨区域服务,把基层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为支持基层社改革,各地制定的国有与集体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基层社都可以参照执行;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规定重组的基层社,均可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扶持政策。
(四)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营销网络和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积极组织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积极领办或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条件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联合社等联合组织,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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