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安全生产制度意见
各市、县(县级市、城区、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己经自治区十届人大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区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开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全面组织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把《条例》深入贯彻到基层、到社区和广大企业中去,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桂和“五、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各级领导和广大企业干部职工为主要普法对象,以媒体宣传和集中学习为主要普法途径,以《条例》的各项规定为主要普法内容,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全面推动依法经营和依法行政,为《条例》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大业的实现。
二、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通过两个月左右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预期达到如下目标:
(一)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面达到100%,参加学习《条例》的人数达到80%,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发放《条例》达到人手一册。
(二)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站等新闻媒介的大力宣传,《条例》己在全区家喻户晓,并初步深入人心。
(三)通过有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培训,全区各级有关领导及安委会成员培训面达到100%,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面达到80%。
(四)各类企业己按《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各项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并制定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各项措施。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自治区安委会负责全区实施本方案的组织领导工作,自治区安委办负责本方案有关自治区层面的具体工作,同时指导各地实施本方案。
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各层级领导和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条例》的组织工作。
各地级市、县级(县级市、市辖城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对应自治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实施本方案的组织领导及本层面宣贯《条例》的具体工作。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任务
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全区突击开展宣传贯彻《条例》活动。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份,主要任务是方案部署、新闻发布。
第二阶段。11月份,主要任务是媒体宣传,学习培训。
第三阶段。12月份,主要任务是对照检查,找出差距,制定贯彻落实计划和措施。
五、各层面具体工作
(一)自治区层面工作安排:
1、10中旬,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四季度防范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就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10下旬,由自治区安委会下达全区宣传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对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安排。
3、11月上旬,由自治区安委办印发《条例》单行本向全区发行,以满足全区宣贯《条例》的需要。
4、自治区安委会11月下旬召开新闻媒体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在**电视台、**日报、**人民广播电台、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开辟专栏和公益广告宣传《条例》工作。
5、12月下旬,举行一次《条例》颁布施行的新闻发布会,向中央驻桂新闻单位和自治区级主流媒体发布《条例》颁布的新闻和法规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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