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工作意见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途径,是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扎实推进依法治市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对加快我市建设大城市,实现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1、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人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答复人大常委会党组请示的问题。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人大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应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召开的有关会议或组织相关重大活动,应安排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党委的重要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通报,主动听取意见建议。
2、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与人大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积极帮助解决人大在依法行使职权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支持各方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一府两院”要依照法律规定,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3、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其在人大常委会中的核心作用,及时传达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根据党委工作部署,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和报告工作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事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同时,在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等工作中,保证党委意图的贯彻落实。
4、各级党委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大力加强与改进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把学习贯彻《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民主法制氛围。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与人大机关的联系制度,认真做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评议、视察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开设法律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课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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