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药品供应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乌政办〔20**〕222号)中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推动“两网”建设的深入发展,强化农村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村各族群众用药安全,现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关注民生的高度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内容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坚持以政府主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力推进为工作机制,以“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互依存、相互协作、共同发展为工作方针,以坚持城乡和谐发展,建立诚实守信、规范顺畅的农村药品供应主渠道网络和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为工作目标,不断开创我市农村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工作目标
(一)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目标。
各区(县)政府应遵循“政府引导,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场运作”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农村医疗卫生三级网络资源,建立健全以大型药品批发企业为主渠道,以乡(镇)卫生院为依托的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网络。积极鼓励和引导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向农村发展和延伸,以连锁和集中配送手段来统一和规范农村药品的购进渠道,逐步建立“主体清晰、相对集中、满足需求、效用稳定”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力争到20**年底,全市90%以上的乡(镇)、村实现药品供应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药品配送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08年,所有乡(镇)实现药品连锁、配送,9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供应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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