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向型经济发展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乌昌财政局,自治州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3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32号文件)和州党委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自治州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外向型经济是一个地区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州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已先后同世界8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合作关系。20**年,全州完成进出口贸易总额24.03亿美元(含兵团),增长81%,其中出口23亿美元,增长78%,进口1亿美元,增长169%,进出口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1家。自治州外向型经济虽已有较大发展,但与内地发达地区比较,企业规模少、产品档次低等问题比较突出,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州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面临着国家实施面向中亚的扩大对外开放战略和加快天山北坡经济带率先发展、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等诸多发展机遇。全州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兴州”战略,以开放促发展,努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
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和州党委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立足乌昌,发挥优势,面向中亚,走向国际,以建设向西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扩大地产品出口规模为重点,以培育出口骨干企业为核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对外贸易,努力提高外向型经济的比重,促进自治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标任务:到2012年,全州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48亿美元(含兵团),年均增长15%。其中出口达到46亿美元,年均增长15%;地产品出口达到10亿美元,年均增长30%;利用外资新增2亿美元;全州外向型经济依存度达到28%。
三、加大引资工作力度,加快建设出口加工基地
加大引资工作力度。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限制,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所有投资领域一律向境外投资者开放。采取积极的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引导外资投向自治州六大支柱产业。紧紧抓住国内产业分工转移的机遇,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积极引进外来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到我州投资办厂,设立区域总部,参与优势资源开发,开拓周边国际市场。加强国内区域经济合作。紧紧抓住沿海发达地区资本、产业转移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密切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海峡西岸”等地区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拓展合作空间。充分发挥乌昌经济一体化的优势,围绕乌鲁木齐建设现代化国际商贸城的战略目标,加大乌昌经济技术的全面合作与交流,加快推进乌昌一体化进程。
加快建设向西出口加工基地。依托自治州现有工业园区和园区的产业基础、发展潜力,统筹规划生产力布局,明确主导产业和发展重点,积极发展以地产品出口为主的外向型产业,加快建设农畜产品、机电产品、化工建材产品、纺织产品、商贸流通等五大产品出口加工基地。
围绕中粮屯河、益海粮油、永凯公司、西域种业、泰昆集团等一批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番茄加工、食用油加工、果蔬保鲜、制种、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快建设农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
依托特变电工、新华能公司等一批机电企业,壮大提升机电产业,建设新疆重要的机电出口加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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