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意见
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以下简称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指县及县以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不断进步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随着民主法制的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还不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影响和制约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任务
1、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执政为民,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信访举报工作的法制化方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
2、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3、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县一级坚持多办少转,乡镇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只办不转;狠抓初信初访,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解决信访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4、切实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要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有一名副书记(常委、副局长)分管。要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并加强检查指导。要及时阅批信访举报件,亲自处理信访问题。对重要的集体访,要亲自接待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要负责或参与同被举报人的谈话,负责或指导对疑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5、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要健全举报制度,切实保障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合法权益。要建立信息报送和情况反馈制度,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信访举报工作情况。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信访举报情况或交办的信访举报事项,要尽快了解核实并予以反馈。要建立定期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制度,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解决措施。要建立和坚持领导接待群众制度,署实名举报受理回复制度和举报有功奖励制度。要加强管理,对群众信访举报必须逐件登记,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
6、加强基础建设。县一级要设立信访室(举报中心),配足配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干部,要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社区、国有控股企业要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访举报。要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育、引导信访干部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勤政为民,依法开展工作。
三、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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