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改革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烟政发〔20****〕119号)精神,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优势和作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基层供销社是直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经济组织。基层供销社办得成功与否,对农村经济繁荣与发展关系重大,也是广大农民关注的焦点。长期以来,特别是计划经济年代,基层供销社在贯彻党和国家的农村经济政策、沟通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农村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主渠道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基层供销社因体制、机制落后,人员和经济包袱沉重等诸多原因,服务功能弱化,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步伐。
当前,我区正处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时期。深化基层供销社改革,不仅是供销社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而且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实际行动支持基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基层供销社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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