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不断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党在“两新”组织的执政基础,促进“两新”组织顺利、健康发展,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国企改制的大规模实施,“两新”组织愈来愈成为经济社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新”组织党的建设也成为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这项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引导“两新”组织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同“两新”组织从业人员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是增强“两新”组织在激烈竞争中生存、发展、壮大和不断提高自身肌体功能的需要。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为“两新”组织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1、成立“两新”组织党工委,并实行大党工委领导体制。这是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内容是:市委、各县(市、区)委成立“两新”组织党工委。实行“大党工委”领导体制,即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参加,形成相互配合、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主要是指在“两新”组织党工委的领导下,把能够对“两新”组织提供服务或具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部分省直、市直、县(市、区)直部门的党员负责人吸收进来,作为党工委的委员,以此推动党建工作和企业经营“互利双赢”。
党工委下设办公室,与组织部组织科合署办公。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组织科长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负责组织、指导“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设专职工作人员1名,负责办公室一般性工作。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要单列。县(市、区)党工委办公室为副科级建制,职数可在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
“两新”组织党工委是本地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在“两新”组织中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团结和带领党员职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内活动,完成各项任务。具体职能有:指导“两新”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党务干部培养、培训和考察,党组织班子建设等工作。此外,还要发挥“大党工委”委员所在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两新”组织提供服务并进行监督,指导开展好党建工作,并为“两新”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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