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服务经济发展意见
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调动全县金融机构增加投入的积极性,掌握和评价各金融机构对全县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评价激励意见。
本意见所称“金融机构”是指行政区域内的经营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工商银行××县支行、农业银行××县支行、中国银行××县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县农村信用联社
一、考核内容
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服务地方的考核,采取分类进行、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综合评价、激励约束”的原则。
主要考核指标
1.年度新增存贷款比率
2.月平均贷款余额
3.累放贷款的市场份额
4.年度贷款累计投放额
5.年末各项存贷款余额的存贷比
6.不良贷款占比下降指标
7.对重大项目支持帮扶力度
二、考核方法
根据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完成情况,采用量化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各金融机构的实际得分,进行综合评价。
(一)得分计算方法
根据各金融机构本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考核基数相比,按相应比例计算得分。具体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1.年度新增存贷款比率(15分)
考核基数:该金融机构当年新增存款余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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