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会保障统计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35号)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劳动保障系统统计工作的基本情况,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服务,我部对全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地区的统计工作得到了加强,同时也发现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
劳动保障统计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项劳动保障统计数据既是制定劳动保障各项政策的重要依据,又是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社情民意的最直接体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决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增强对新时期劳动保障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部党组提出的“抓落实、抓管理、抓调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经费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为统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条件。要重视和加强统计队伍的建设,充实统计人员队伍,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切实保证统计制度的落实和统计工作的连续性;要进一步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培训方式,对劳动保障统计工作人员进行统计知识和劳动保障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逐步实现统计人员持证上岗。
二、加强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发挥统计工作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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