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意见
各街道党工委,各局、公司党委(党组),区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区纪委,区委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我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按照市委组织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区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全面提升我区发展水平。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实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的范围
各街、局、公司,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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