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20*年度统计法制工作任务,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统计法制工作实际情况,就今年的统计法制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迎接“四五”统计普法验收
广泛深入地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是统计法制工作永恒的主题。今年是“四五”普法验收年,我们要以经济普查为契机,对照“四五”统计普法验收办法的要求,以做好“四五”统计普法查漏补缺工作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提高统计普法面,以高质量的普法工作实绩迎接上级“四五”统计普法验收。
1、切实转变普法宣传教育方法的思路。要联系平时工作,有针对性地、有的放失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余杭统计信息网》,开展民情民意问卷调查,树立永久性广告牌,制作普法手册、宣传图片等途径进行宣传教育;对于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要继续采取结合“四五”普法函授教育方法,并适时组织统计法制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对全区专(兼)职统计人员则通过日常工作交流,法制业务培训,各种专业会议和开展专业人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等形式进行教育。
2、努力拓宽宣传教育内容上的思路。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与统计调查和经济普查工作相结合,既宣传法律法规条文,更要注重运用近年来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运用身边的案例教育统计对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重视统计事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统计执行法检查力度,规范统计对象依法统计行为
《统计法》是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的基本准则,是依法统计的有力武器。为完成年度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统计稽查在统计过程中的威慑作用,必须加大对统计单位的稽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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