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工作实施意见
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大连市开展“敬老行动”实施意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全市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全面关怀,重点照顾。为所有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特殊老年人提供政府养老补贴。
2、立足社区,面向家庭。以社区为基础,以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为基本单位,直接服务老年人家庭。
3、协调推进,统筹配合。与社区医疗、社区文化等各项社会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与机构照料服务相互补充。
4、保障生活,兼顾其他。以生活照料为主,逐步拓展到其他为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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