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管局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依据安全社区标准,结合安全社区建设的进展情况和经验,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以下简称“双基”工作)为切入点,建设安全社区,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二、加强安全社区建设组织领导工作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和标准。
3.推动安全社区建设的有序、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承担如下工作:
(1)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负责全国安全社区推进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二是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宣传贯彻安全社区理念,培训安全社区建设骨干;
三是研究拟订安全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规范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依据安全社区标准,制定相关实施要求和管理办法;
四是负责全国安全社区评审、协调管理以及证后管理工作。
(2)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3)各社区按照安全社区标准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实施安全促进,实现安全发展。
(4)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社会单位、民间组织,应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实现共建、共享。
三、建设安全社区工作原则和实施依据
4.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国家鼓励、支持和指导各种功能型社区创建安全社区,使其成为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有效平台。
(2)安全社区建设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开展,纳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3)符合安全社区标准要求和达到“全国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的社区,可按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申报,安全监管部门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5.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实施依据:
*
四、工作目标和计划
6.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规划》提出的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纲要》提出的“*”期间创建安全社区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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