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救助工作意见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将司法救助作为老百姓平等享受法律公正的一件法治实事,纳入了法治江苏考核指标。
数据显示。江苏省公安厅近年来仅在开门接访中用于各类经济补偿的资金就达345万元,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从本级公安机关的经费中支出,二是在专项活动期间,向当地政府申请专项资金,由于没有专项的司法救助资金,日常的司法救助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据了解,目前江苏全省各级法院设立的执行救助资金近2200万元,但尚有5个中院和近一半的基层法院还没有设立执行救助基金,已设立的额度也远不能应付实际需要,只能从法院办公、办案经费中抽取或发动干警开展爱心捐赠。
与此同时,检察、司法行政系统针对涉法涉诉信访困难群众救助也都做了大量工作,但救助资金缺口大,来源有限,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一位政法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座谈时认为,要有效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必须要有专项的经费予以支持,才能使这项工作能够持续。
司法救助成为建设法治江苏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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