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意见
*年4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段志刚所作的《关于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任亚波所作的《关于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2001年启动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还存在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较弱、医保病人医疗负担偏重、医疗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医保机构自身建设尚需加强等问题。会议就进一步改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出了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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