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推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的转换,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事人才保证。
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积极稳妥、统筹规划、平稳推进的原则。
总体目标。以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在我市基本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事业发展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才成长规律、权责明确、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二、改革的范围及对象
市、区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除外),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事业单位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单位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和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1、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用人都要签订聘用合同。实行长期聘用与短期聘用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探索采用项目聘用、人才派遣等新型用人方式,搞活用人机制。对关键岗位、骨干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实行长期聘用,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可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2、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新型用人制度的基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都要实行岗位管理,用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逐步打破职务终身制。
管理岗位实行职员制度。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实际,建立五级职员序列,分别为:二级职员(副)、三级职员(正)、三级职员(副);四级职员(正)、四级职员(副);五级职员;六级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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