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生猪生产发展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22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做好我省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搞好生猪生产供应,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对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是生猪生产大省,要抓住国家政策扶持的机遇,发挥我省养猪优势,加快畜牧业发展,促进全省农业结构调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度重视生猪及其他主要副食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把“菜篮子”工程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来抓,大力推动“菜篮子”产业化,拉长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条。在切实搞好市场供应的同时,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调动养殖户(场)的养猪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生猪生产、流通、消费和市场调控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扶持力度
(一)搞好能繁母猪的补贴。实行母猪补贴,是调动养现场(户)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发展,保障猪肉市场稳定供给的关键措施。为了保护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国家决定从20*年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60%,地方财政负担40%;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省辖市、县按3:7比例分担。各地要按照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民的原则,于8月15日前将补贴发放到位。
(二)开展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落实能繁母猪保险制度,建立稳定生猪生产的风险防范机制。按照国家规定,能繁母猪保险金额每头1000元,保费每头60元。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养殖户承担20%。其中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省辖市、县按3:7比例分担。省财政厅、河南保监局和省畜牧局要抓紧拿出具体实施意见,按照边试点、边推广、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8月15日开始启动。在年出栏100万头以上的10个生猪生产大县先行开展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推广到年出栏60万头以上的生猪生产大县,年底前覆盖全省。
(三)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良种是养猪业技术进步的物质基础,要按照全省生猪良种工程体系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国家生猪良种工程建设和良种补贴政策。重点加强生猪原种场、扩繁场、种质资源场建设,增强自主育种和供种能力。要大力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按照政策公开、农民受益的原则,对使用良种精液给予补贴,促进生猪的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质量和生产水平。
(四)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发展规模化、标准化饲养是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主攻方向。鼓励大型集约化养猪场的建设,引导农民建立标准化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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