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49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区抗御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保障*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经区政府研究,特制订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加强公共消防站建设
1、建设目标。在保留现有莘庄、七宝、杜行、*、吴泾5个消防站的基础上,*年前,新建个消防站;*年前,再建设培训中心6个消防站,以满足全区消防的实际需求,提高公安消防站的接、处警能力,更好地控制和预防我区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7号),本区光华消防站设支队部消防站,新吴泾消防站为特勤消防站,其余均为标准型普通站。
3、职责分工:区政府负责落实批准立项的新建消防站建设用地,包括建设征地的相关手续,待建设用地实现“三通一平”后交付建设单位,有关经费由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财政按35:65的比例承担;新建消防站的建设经费和消防装备配套经费由市级财力承担;所涉及的各类市政配套费按照市有关规定予以全免。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目前尚未在各镇(街道)的镇区、工业开发区和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市政消防管网和公共消火栓系统的,或未达到标准的(市政管网一般不小于dn300mm且形成环网,道路每120米安装一只公共消火栓,在最不利点水压不小于0.2mpa),各建设单位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年底前完成;个别企业较少地区及开发初期地区,确保*年底前完成。
2、目前无市政消防水源或离城镇较远、企业或居(村)民相对分散的区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与区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出解决方案,采取企业、村委自建或联建方式建设消防水池或利用天然河道建设消防码头的形式,确保消防用水。
3、目前社区居委会尚未消防达标的,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按照“组织网络健全,管理机制合理,硬件设施配套,防范意识增强”的要求,切实加强社区消防设施建设。*年,完成不少于50%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达标;*年,完成不少于70%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达标;*年底前,完成全区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达标任务。在此期间新建的居民小区,要确保竣工一个,达标一个。
4、在虹桥机场扩建工程和沪杭铁路枢纽站建设工程中,消防设施建设要做到同规划、同方案、同施工、同验收,确保消防设施同步到位;周边地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也要加快建设,彻底消除华漕侯家角一带、七宝华宝路一带消防道路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加强农夹居地区消防管理力度。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从合理配置农夹居地区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宣传设施以及签订租赁安全协议书入手,组织和协调公安、工商、民政、燃气、物业、居委会等部门,加大对农夹居地区的消防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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