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管理创建工作意见
各相关单位、村:
为进一步改善本镇市容环境面貌,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塑造整洁靓丽、规范有序的城市新形象,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和《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年本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年我镇将继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达标区域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浦年度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级达标区域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镇长马顺华任组长,相关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与职能部门行政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创建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牵头、工作联络、资料汇总及向镇领导、区有关部门报告工作状况等日常工作。
二、创建范围
浦年度市容环境市级达标区域的创建总面积为17.2平方公里,主要范围为:
1、三鲁河以西、姚家浜以北、浦星公路以东、立跃路以南区域,共计11.2平方公里;
2、浦星公路以西、沈庄塘以北、飞燕路以东、周浦塘以南区域,共计6平方公里。
三、创建目标
进一步巩固市容环境区级达标区域的创建成果,全面完成市级达标区域的创建任务,不断完善和创新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品位,实现构筑物立面靓丽、基础设施完好、整体环境优美、城市管理有序、破解顽症见成效的城市管理新局面,塑造浦现代化新镇区形象。
四、创建任务
1、严格执行市、区达标区域创建标准,年内完成市容环境市级达标区域的创建任务。
2、按照达标区创建标准和要求,完成创建区域内店招店牌综合治理、乱停车管理、乱设摊整治、黑色广告整治、摊亭棚整治、跨门营业、沿街商业业态调整、外立面清洗粉刷、环卫设施建设、河道整治、道路及设施建设、绿化建设等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
3、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创新和落实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区域环境优美、管理有序。
五、工作步骤
市容环境市级达标区域创建工作拟于10月底前完成,年底前验收。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4月—5月中旬前)。完成实施方案评审,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实施计划;召开全镇动员会,布置任务,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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