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工作意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央要求,应积极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当前,我区农村和农业正处于新的发展时期,随着农业生产科技、资本含量的增加,农业风险在逐渐加大,这给农业保险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为进一步落实沪府办〔〕31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区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在巩固和发展传统险种的基础上,加大新险种开拓力度,积极适应市场变化,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农业保险良性发展。在做好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同时,积极开展一些商业性保险,实现以险养险和农业保险良性发展的目的,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一、种植业保险
(一)巩固水稻保险。水稻保险是农业保险的主要险种。今年仍要重点抓好水稻保险业务的巩固,努力提高水稻的承保率,投保面积应保持在30万亩左右。水稻保险以每亩800斤产量计,每斤单价以上年市场主渠道中准价计。水稻保险仍以各镇为投保单位,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为共保组织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按每亩10.8元标准收取保险费。其中,市财政补贴每亩2.27元,区财政补贴每亩1.51元,镇财政每亩补贴1元,农民每亩自负6.02元。到收获期止未出险的,以镇为单位,全额返还农民所缴的6.02元保险费。投保单位享受保险费5%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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