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体系建设工作意见
改革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对于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15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沪府[]113号)精神,现就加强本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主要目标
(一)动物防疫体系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最近几年,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频繁发生,在一些国家和我国部分地区呈较快蔓延趋势,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畜牧业稳定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必须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二)毗邻浙江,属市郊农业大区,也是畜禽养殖业重要区域,生产的畜禽产品在本市占较大比重,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任务艰巨,压力增大。现行防疫体制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防疫队伍不稳定、镇级弱化、村级断层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控的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强和完善防疫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当前紧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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