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文明教育计划工作意见
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各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
年一年是我们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精神文明创建的不断深入,市民文明教育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迎文明行动计划》,巩固提高市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深化“三创”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区司法局决定根据《区市民文明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局贯彻落实,并制定实施方案,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原区司法局精神文明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及机构调整如下:
㈠区司法局精神文明工作(指导)委员会
主
、各司法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
㈡区司法局市民文明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朱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迎文明行动计划》为行动纲领,以迎奥运、迎为契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于市民文明教育工作全过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市民文明教育,深化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
三、时间节点、对象范围和目标任务
㈠、时间节点
年6月一年5月。
㈡、对象范围
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
㈢、目标任务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告别陋习、践行文明”除陋倡新教育、“学习礼仪、遵守公德”文明礼仪公德教育、“崇尚科学、健康生活”生活实用知识教育为重点,开展行之有效的市民文明教育。至活动结束,力争实现全局100%的人员接受教育,使全体人员文明素质普遍提高。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市民文明教育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长抓不懈”的要求,以“市民手册”为辅读教材,以社区、政务信息平台和部门教育渠道等为阵地,以专题辅导讲座、座谈讨论、主题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先知后行,知行并举,结合实际,困地制宜,有效有序开展。
三年行动实施过程共分三个阶段:
㈠准备发动阶段(年6月一8月)
1、建立工作机构。局建立市民文明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文明办)。下属各部门、各单位相应的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未完,全文共2870字,当前显示95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