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党员建设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区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凝聚力工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的意见》〔宝委组55号文〕的精神,在全区各街道(乡镇)党员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党内服务领域,健全工作网络,建立长效机制,共同构筑区党内服务三级网络,为了建好居民区(行政村)党员服务点,特制定以下几项规范要求:
一、居民区(行政村)党员服务点的功能定位
居民区(行政村)党员服务点是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窗口,体现“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的便捷作用,为居住地广大党员提供接待、咨询和中介等服务。
主要服务项目应包括:
(一)来信来访接待。做好党员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并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协调落实有关事项,保障党员合法权利。
(二)求助热线解忧。设立求助热线,开展党员谈心和党内互助活动,提供党内交流渠道,对党员需求提供帮助。
(三)特殊党员帮困:
为生活困难的党员,退休老党员以及体弱多病的特殊群体党员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党员志愿者服务。组织党员志愿者积极开展各种富有实效的为民服务活动,同时为党员志愿者参与党内互助活动提供沟通和协调服务。做好与共建部队党员志愿者服务点的服务工作。
(五)党员就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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