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城市发展组织保证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明确组织部门在加快中心城市建设中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组织工作与中心城市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当好表率,作出示范,为加快中心城市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市区干部交流和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服务中心城市发展的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有关规定,重视加强市直单位与椒江、黄岩、路桥和市开发区(以下称“四区”)领导干部的交流,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加大市管后备干部锻炼性交流的力度,根据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选派缺乏市直单位后备干部到四区乡镇(街道)和重点工程挂职锻炼,选派四区后备干部到市直单位挂职锻炼。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探索开展市区科级干部的竞岗交流。注重在加快中心城市发展工作中考核识别干部。
围绕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的新要求,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继续深入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把中心城市建设有关知识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增加经济、城建、环保、社会事业等方面的视频教材,在领导干部论坛安排专题,学习探讨中心城市发展问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建设中心城市的能力。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加快中心城市发展提供坚实的基层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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