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及分工意见(市)
专项规划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的重大问题、重点领域、重要方面进行的专门性规划,是相应领域宏观市场导向和政府政策意图的集中体现,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建设和发展、进行项目审核和投资安排的依据,对综合规划纲要实施具有支撑和保障作用。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本市"*"专项规划分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和市级一般专项规划两类,具体内容及编制分工安排如下:
一、市级重点专项规划
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是由政府组织实施、针对本市"*"时期发展的关键领域和突出薄弱环节编制的规划。对综合规划纲要和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将发挥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
(一)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确定的原则。
1.发展赖以支撑的战略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障。
2.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
3.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
4.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阶段性重点。
(二)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内容安排。
1.*市"*"时期人口发展与调控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本市常住人口变动趋势,按照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完善首都功能要求,提出"*"时期全市人口规模控制和空间分布结构优化的目标及重点措施。
牵头部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老龄委、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
2.*市"*"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能源供求和消费结构变化,提出"*"时期本市能源供应方案和节能总体目标、相应的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机制和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工业促进局等。
3.*市"*"时期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主要内容。根据本市水资源状况和发展需要,按照开源节流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提“*"时期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的目标及政策措施,提出节水目标和相应措施。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
4.*市"*"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主要内容。分析本市土地利用现状,按照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提出"*"期间*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及提高利用效益的目标与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参与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建委等。
5.*市"*"时期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规划。
主要内容。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提出"*"时期本市教育、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目标、项目安排和政策措施。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参与部门。市教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等。
6.*市"*"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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