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职能建设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及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三农”工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增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使命感,以“阳光工商”、“红盾护农”为主题,以建立起工商与农民的新型关系为出发点,以执法整治护“三农”、规范管理促“三农”、扶持发展兴“三农”为重点,把监管执法与服务“三农”有机结合起来,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努力实现对农民消费者、生产经营者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统一。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加快农资经营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发展,深刻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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