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基层锻炼工作意见
为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扎实抓好州、县、乡确定的党建示范点建设,深入实施“*先锋”工程,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在认真总结我县下派干部到基层锻炼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把加快培养年轻干部与实施“*先锋”工程和扶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基层锻炼,切实增强年轻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下派对象
从县属有关部门和乡(镇)机关、站(所)中下派50名(其中县属部门27名、乡23名)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有发展潜力,原则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下派对象。
三、下派锻炼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职责
(一)下派锻炼时间为二年,即。20*年9月至20*年9月。
(二)下派锻炼的地点和方式。下派到州、县、乡确定的50个党建示范点担任党总支(支部)副书记或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员。
(三)下派干部工作职责。下派干部要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结村(组)班子成员,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1、扎实抓好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县创建“农村党建示范走廊”工作意见》(组字〔20*〕27号)文件要求,研究解决村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新办法、新措施,扎实开展党建示范点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县、乃至全州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示范点,通过抓点示范,辐射周边,推动全县农村党建工作再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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