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建筑节能工作意见
推进建筑节能是一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一个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改善建筑条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建设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的通知》,市建委印发了《**市‘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实施纲要》。在取得建筑节能科研与试点应用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通过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为改善建筑物室内热环境和减少建筑设备能耗,在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中采取隔热保温等节能措施和选用节能型建筑设备,达到不断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的目标。
二、管理机构
本市建筑节能的推进工作在**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的领导下,由**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办)负责本意见的协调推进和具体实施工作。
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意见,负责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经济委员会所属的**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节能方面的日常监察工作。
各相关委、办、局根据各自职责,协同推进本市建筑节能的管理工作。
三、实施要求
(一)从20**年10月1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20**年10月1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20**年12月1日以后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下列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意见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内环线以内的住宅建设项目;
2、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市新型墙体材料与节能住宅示范工程”的住宅建设项目;
3、低层住宅小区和一城九镇特色风貌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
(二)从20**年2月1日起申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的,或者20**年2月1日前初步设计文件已审查的,但在20**年4月1日以后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下列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意见规定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外环线以内的新建住宅建设项目;
2、本市范围内的新建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商场、旅馆、办公楼和由它们组成的综合楼建设项目。
四、管理措施
(一)规划方案审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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