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质监能力建设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各级农业部门履行法律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迫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农业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职能,迫切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转变;从以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转变。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落后,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监管机制、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量,已成为当前农业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加强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我国现行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为基本框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基本目标,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五)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目标,确保权责统一。既要着眼于长远,统筹规划,建立全程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也要结合各地、各行业管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筹划,合理布局、稳妥推进。二是依法监管、严格把关。依法监管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整合资源、开拓创新。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要求,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加强分工与协调,发扬互助合作精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源有效整合,构建合力推进的监管机制。四是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结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把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农户重在引导、教育和技术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组织化程度较高的主体,重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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