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活动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对基层干部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1、加强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按照《20*—20*年*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市委组织部要牵头制订乡镇(街道)班子成员轮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一届内要轮训一次。其中党政“一把手”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其他班子成员累计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市委组织部负责培训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负责培训其他班子成员,培训计划报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要重视乡镇(街道)干部的学历、学位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部参加大学、研究生学历、学位培训。现任乡镇(街道)班子成员未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要分期分批安排在职学习。完善分级负责培训村干部制度。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部门和市委党校主要培训市级先锋工程创建村、示范村、经济强村和其他重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党校主要培训其他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乡镇主要培训村两委班子成员。
2、加强乡镇(街道)干部的岗位锻炼。每年要选调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锻炼,选调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外派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选派欠发达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到经济发达乡镇(街道)挂职锻炼。各县(市、区)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干部进行挂职锻炼。要加大乡镇(街道)干部的交流力度,特别要加强乡镇(街道)与机关部门之间,经济发达乡镇(街道)与欠发达乡镇(街道)之间的干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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