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习培训管理的实施意见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精神,为促进全县干部业务理论学习,现就对全县干部学习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干训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全面提升全县各级干部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为目标,逐步实现干部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全县干部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干部学习绩效的有形化和具体化。通过有效实施学习培训学分制,努力把全县各级干部培养成为具有科学决策、驾驭全局、开拓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学习型干部,为实现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对干部学习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学习的一项创新工作,也是为建立学习型干部队伍长效管理机制的有益探索。在工作中要坚持学用结合、力求实效原则,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坚持按需选学、有的放矢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三、实施范围
干部学分制适用于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县镇机关中层(部门)干部和纳入县委综合培养的后备干部,重点是科级领导干部。其他干部由各镇、县直各部门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
1、分类界定学习内容。以更新知识、拓宽视野、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目的,将政治理论教育、现代知识培训、业务学习、调研成果等都纳入干部学习范畴,实现干部学习内容的多元化。根据不同的实施要求,将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业务学习和调研成果四部分。
2、具体量化学习分值。以加强对干部学习的考核和认定为目的,对各类学习内容进行合理的分值量化,构建干部学习分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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