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从政农村自律的工作意见
近日,省纪委出台了《*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对乡镇机关和基层站所党员干部以及村干部分别在廉洁自律方面作出十项规定(简称“*”)。规定明确了乡村干部的行为规范,制定了监督检查和违纪追究办法。此举旨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使其增强自我约束和廉洁自律意识。
规定要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必须按照“*”内容严格自律,并作为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规定执行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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