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机关提高调查能力意见
新型受贿犯罪总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检察机关查办新型受贿犯罪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为此,应当从三个方面提高检察机关的调查能力:
一、提高对受贿人财产状况与经济行为的调查能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财产构成越来越复杂化,经济行为越来越多样化,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可能独立于各类经济行为之外,时常要参与其中,经常要发生各类买卖、投资等经济行为,这些经济行为有时会因为国家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而被异化为权钱交易的“合法外壳”。而政府公权力对一些经济行为还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和监管制度,导致司法机关较难在各种看似正常的经济行为中发现以权谋私的现象。一方面,受贿人的财产状况较难摸清。另一方面,受贿人的经济行为较难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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