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政〔2008〕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新网工程”建设,完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多元发展”的原则,通过新建、改造、重组等形式,整合、优化供销合作社现有经营网络资源,大力发展具有统一采购、跨区域连锁配送功能的农资经营龙头企业,打破地方、部门和区域性垄断经营,促进农资市场的大流通。培育一批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大力
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新型流通组织,提升服务功能。加快农副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发展专业化、规模化、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农产品物流企业、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和批发市场。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优势,整合现有回收网络。按照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集团化的要求,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二、加强组织基础建设,完善为农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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