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大力推进本市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含郊区农村征地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力争20**-20**年本市每年实现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岗位10万个的工作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
切实加强对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青年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不仅是为建设新郊区、新农村培育一大批合格的劳动者,而且也是促进他们向非农就业转移的重要举措。
20**-20**年,本市每年要通过为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建立职业培训补贴个人帐户,调动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职业技能和实现素质就业;要依托中职学校和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实施校企合作定向培训的方式,每年开发一批就业需求量较大的定向培训项目,充分发挥培训对促进农村青年就业的作用。
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根据郊区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的需求,在休闲服务、水产养殖、蔬菜栽培、绿化养护等方面开发符合区域发展特点、适合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特点的培训项目和实训项目,并将其纳入区域性补贴培训目录。
要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对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工作,重点指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市场急需且符合自身条件的培训项目,帮助申领“职业培训帐户卡”、选择培训机构和办理培训报名手续。
要积极组织开展郊区远程培训,利用市区优质培训资源跨地域为郊区培训服务。
二、优化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开业环境
(未完,全文共1923字,当前显示62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