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工作意见
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巩固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是本市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本市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已近50年,总的效果较好,在维护农民健康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但是,目前本市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还相对较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增强农民抵御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的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差距,根据**年全国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提高本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整合作医疗筹资政策
(一)目标
继续巩固和完善现行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到**年,郊区各区县(下称“各区县”)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都不低于**年全市人均筹资水平,并建立逐年递增的长效筹资机制,不断提高本市农民医疗保障水平,逐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
(二)原则
1、政府引导、民办公助。郊区合作医疗以缓解农民大病经济风险为重点,兼顾门急诊基本医疗需求,由政府组织,通过支持和引导,鼓励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合作医疗覆盖率,通过提高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集体经济和社会团体积极支持,逐步提高郊区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2、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根据区县不同经济状况和**年合作医疗筹资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筹资水平已达标和未达标的区县,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缩小区县之间的差异,逐年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水平。
3、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市、区县要加强对合作医疗的管理,在保证参加者能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各区县要根据合作医疗资金的承担能力,“以收定支”,合理确定资金使用比例及补偿标准。
4、循序推进,逐年提高。各区县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结合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关要求和合作医疗运行的情况,每年解决1-2个难题,通过“循序推进走小步”的方式,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郊区合作医疗制度。
(三)筹资要求
1、逐年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总水平
目前未达到**年全市人均筹资水平的4个区县,金山和南汇在**年、奉贤在**年、崇明在**年底前要达到**年全市人均筹资水平。已达到**年全市人均筹资水平线的区县,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水平。
2、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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