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意见
本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防病治病、保障农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本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应郊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批转的《关于改革和完善本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精神,现就巩固和完善本市农村合作医疗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率
要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制,把提高合作医疗参与率作为考核政府实绩的一项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农民对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认识,在参加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参加其他辅助医疗保障。探索提高参与率的具体办法,吸引更多农村人口参加合作医疗,逐步扩大合作医疗的覆盖面。
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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