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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各市、县(市、区)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综治办、团委、普法办: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支持监督下,在中央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发展,教育形式和内容日趋丰富,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网络不断健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但是,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青少年法律意识不高,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权能力,依然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和任务。“五五”普法规划不仅将青少年继续列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而且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现就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的*大提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这一政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谐社会是法治基础上的和谐。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得到较好的普及,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新时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养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在继续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综治办、团省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基础上,立足已有的成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高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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