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各直属单位:
为严格土地管理,积极预防、及时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的重要意义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土地管理,强化土地执法工作,切实保护耕地,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各级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级领导土地法制观念,依法精细化管理土地,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建立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各镇(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的重要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保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认真部署,分步实施,扎实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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