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县)
贯彻落实第*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省政府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省、市纠风办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提出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纠风工作的各项部署与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为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创优政务环境,为实现县委提出经济发展“三年有明显效果”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1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粤发〔2009〕3号)精神,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业支持保障制度,按照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创新、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巩固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确保农民基本生活权益;督促有关部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逐步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
(二)以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督促职能部门完善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继续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消费环节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安全监管的稽查工作,建立与国家相配套的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原辅料管理,严控过程质量,严查安全风险。
(三)以全面推进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创建一批“医德医风示范医院”,促进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县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探索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大力推进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统一定价、集中配送、保证使用,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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