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社会的服务管理、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是适应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要求,通过整合村级管理职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而搭建的面对村民的公共服务平台,是构建农村基层政权与农民新型关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构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对于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市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不断满足我区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市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农村基层组织、民间组织及广大农民在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中的作用,整合各种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农民。着眼农民生产、生活的需求,特别是对农民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为农民排忧解难。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各镇、村的地域特点,统筹农村产业发展、村庄改造及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等各个方面,全面科学合理规划,其项目的建设应力求相对集中。
3、整合资源、举力共建。按照“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的总体要求,着重对村内现有的生产、生活等设施进行资源整合,并加以必要的改建和扩建。注意引导农民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
4、分类指导、规范建设。按照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区分不同类型的生产、生活服务项目,实行分类指导,规范建设。
二、建设内容及推进范围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以村级事务代理室、村级标准卫生室、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为农综合服务站、便民农家店为重点的“三室一站一店”,村委会(党支部)办公室,综合办公(档案)室,警务综治(值班)室,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宽带网浏览)室,乒乓球室,老年人活动(棋牌)室,篮球场,村务公开栏,村民户外活动小广场等设施。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基本建设标准为。有一幢(或相对集中的)综合业务用房;一个硬覆盖的标准篮球场;一块不少于800m2的村民活动广场。有条件的村可适当扩大面积。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的主要范围。蕴藻浜以北的基本农田a类保护区内的独立行政村。其他的农村地区视实际情况选择性推进。
三、申报要求、办法及资金设施投入
1、申报要求。申请村首先应整合原村委会办公用房,闲置的村办小学、厂房以及仓库等资源改造、扩建成公共服务中心。确实需要新建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专项申请。
2、申报办法。符合申报条件的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一事一议”,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进行表决通过;申报村所在镇镇政府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对改、扩建或新建进行设计和投资概算,并负责将申报材料报区新农村办公室;由区新农村办公室负责召集区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申报材料,对建设方案审议指导,按正常程序进行报批后,由各镇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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