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设备和控制系统的完好率、覆盖率,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和**警备区首长批准同意。9月20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将在全市范围内(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组织防空警报试鸣。除试鸣音响警报外,同时通过**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率和手机短信发放防空警报信息。为保证警报试鸣的顺利进行,根据**市警报试鸣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关于“9.20”防空警报试鸣方案
(一)警报试鸣时间
9月20日(周六)上午10时至10时30分。其中,10时整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10时10分至10时13分试鸣空袭警报,10时20分至10时23分试鸣解除警报。
(二)警报试鸣范围与方式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除试鸣音响警报外,市民还同时接收通过**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率(am:648khz、fm:105.7mhz)和手机短信发放的防空警报信息。
(三)警报试鸣组织指挥
(未完,全文共1438字,当前显示47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