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意见
一、实施范围
**市城区范围。
二、目标要求
根据建设部等三部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和省建设厅等三部门颁发的《**省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考核指标要求,经过努力,确保我市在20**年创建成省节水型城市,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管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采地下水的目标要求,全面实现地下水禁采;加强节水管理,强化节水执法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颁布《**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对用水单位依法进行管理。
(二)建立节水管理机构。成立**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并在镇(街道)增设节约用水专职管理人员,形成市、镇(街道)及用水单位三级管理网络机构。
(三)制定节水规划。在制定城市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和污水处理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完成《**城市市节约用水规划》。
(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快编制《**市水资源现状调查评价报告》、《**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报告》、《**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市节约用水规划》和《**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五)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市排水管理条例》,对城市的产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大气降水的接纳、输送、处理、排放等行为进行依法管理;加大市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加强中水利用、污水回用、雨水收集处理和污泥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的试点工作。
(六)城市地下水管理。巩固地下水禁采成果,建立**市地下水动态自动监测系统、地面沉降监测分层标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浅层地下水开采管理。
(七)严格控制自建供水设施建设。在城市供水管网服务区内严格禁止增打深井取用深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浅层地下水,鼓励发展利用中水和简单净化处理后的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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