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开展消防平安创建工作意见
*年以来,我区积极开展消防平安创建活动,对于全面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平安*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推动全区消防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川政发〔*〕16号),现就进一步开展好消防平安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平安创建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的部署,将消防平安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总体目标。通过消防平安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起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基本达到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单位、社区和村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进行,全社会抗御火灾事故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推进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从*年起,利用2年时间完成消防平安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年,全区60%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农村、社区和单位达到创建标准;*年全部达标,消防平安创建工作得到深入持续的巩固和发展,全区消防安全整体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创建标准
(一)“消防平安”部门标准
各部门是消防平安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消防平安创建工作中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1、实行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分工负责制。政府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明确,建立健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公安消防、安监、监察、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经贸、教体、民政、交通、农业、文化旅游、卫生、人防、广电等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城市消防与规划建设同步发展。*年完成《*区城市消防规划》修订工作。*年完成60%的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年完成全部乡镇消防规划编制。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城市功能划分及相关专业规划的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规划布局工作。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及消防通信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市政消火栓完好有效率达到95%以上。
(未完,全文共4335字,当前显示110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