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原创:公安机关特殊警情处理的意见
1.0目的规范公安局处理特殊警情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提高对特殊警情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适用于辖区范围内各类特殊警情处理。
3.0职责
3.1公安局主管负责指挥特殊警情的处理。
3.2公安局班组长负责落实公安局主管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特殊警情。
4.0程序要点
4.1处理各类特殊警情的基本原则:
4.1.1快速反应原则。
a)当值保安/班组长接警后:
----4分钟内到达特殊警情现场;
----1分钟内从1楼跑到7楼的特殊警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b)公安局主管在当值时接到特殊警情报告后。
----4分钟内到达特殊警情现场;
----xxx分钟内赴特殊警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c)公安局主管在休息时接到特殊警情报告后,xx分钟内到达特殊警情现场。
4.1.2统一指挥原则:
a)处理特殊警情由主管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b)在特殊情况下,由公安局主管负责统一指挥;
c)公安局班组长协助指挥特殊警情的处理。
4.1.3服从命令原则:
公安局班组长需无条件服从公安局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特殊警情的处理过程做详细记录。
4.1.4团结协作原则:
公安局作为特殊警情的处理部门,行驶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应干预。在公安局作出特殊警情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公安局处理好特殊警情。
4.2盗窃。
4.2.1当保安干部、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公安局主管/班组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时出现场:a)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主管/班组长,请你速到xx单位/位置(或使用特殊频道报告)”;
c)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公安局主管/班组长报告。
4.2.2保安主管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保安干部及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与当值保安干部联系,要求保安干部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
b)公安局主管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询问笔录),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向被盗窃的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离方向后,视情况立即组织保安员去抓获犯罪嫌疑人;
----公安局主管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资料进行甄别;
----公安局主管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总结后向主管经理汇报,请示作出进一步工作指示。
4.2.3主管经理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公安机关/总经理报告案情。
4.3打架斗殴。
4.3.1当值保安干部、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报案时:
a)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保安员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主管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未完,全文共3984字,当前显示129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