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根据《*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补助资金竞争性分配方案》,特制定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质量和扩大培训规模为目标,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等方式,认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技能培训机构作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
二、认定原则
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分级认定、统一备案的方式,面向全省各类技工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申请认定条件和程序开展评审认定工作,认定过程要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培训机构认定
(一)申报对象:
1.各类技工院校、职业技术学校
2.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二)申请认定条件:
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具有法人资格和合法的办学资格;
2.具有年直接培训规模1500人次以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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